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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般安全保证的体系及常见措施

发布时间:2021-12-21 14:35:50 浏览量:
摘要: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少于10‰;杜绝重大机械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一、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少于10‰;杜绝重大机械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二、安全保证体系

(一)组织保证

成立由项目部经理、项目部副经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保组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其中项目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施工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项目总工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检员负责日常的安全工作的落实,督促施工人员按有关安全规定进行生产。各生产作业队设专职安检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二)制度保证

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针对各部门、各工种的各自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处理分析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并由各级安全组织督促检查,加以落实,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责任保证

建立以安全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四)确定防范重点

(1)机械伤害预防;(2)防止触电;(3)交通事故预防;(4)火灾事故预防;(5)预防食物中毒。

(五)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经理应确保检查制度的实施,规定检查时间和参加检查的人员,管理部每月检查一次,各生产作业队每半月检查一次,作业队每天检查一次。根据工程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在施工准备、高风险、采用新技术、季节变化、节假日前进行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建立登记、整改、消号制度,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立即停止施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3、安全检查与完善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级管理者的经济利益挂钩,严格奖惩,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三、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一)落实安全职责

1、项目部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组织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的法令、规程、制度、条例、规定、细则、措施和指示要求,定期召开由工程技术人员、领工员、班组长和安全人员参加的安全例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记录。

2)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发挥安检员的作用,保护其行使检查工作的职权,配齐工班安全员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3)及时安排季节性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安全隐患,保持施工现场、机电设备和设施的良好状态。

(4)正确指挥和组织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防止因人员过劳、汽车尾气、各种动力车辆超速造成事故。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允许违章指挥和盲目蛮干。

5)经常深入工地,组织工人维护、保养施工机具。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的果断措施,并立即向上级反映。

6)经常对职工、民工进行劳动纪律、安全技术教育,负责对一般工种工人调换岗位的安全教育,坚持特殊工种持证操作制度,对无特殊工种操作证的工人不得分配相关的工作。对没有经过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得分配工作。

7)掌握本单位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不准安排带病人员从事禁忌工种工作。对需要定期体检的工种,应督促按期体检。

(8)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领取和发放安全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教育员工爱护和正确使用。

2、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制订各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检查、督促、执行、落实。

2)在坚持安全工作五同时时,安排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全情况,发展趋势,找出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3)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制订安全措施,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机电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工作,都应组织研究,制订专项安全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工具、生产、安全设施等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5)在生产进度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6)发生重伤以上及多人事故,要立即亲赴现场,组织抢救。

3.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条例、规章。

(2)在组织制定、审批施工方案、审查技术文件和处理技术问题时,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原则。

(3)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措施。

(4)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

(5)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作出技术结论。

4、工程组安全职责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措施和作业计划时,应同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2)编制专项安全措施,进行技术交底,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的培训、考试、发证。

4)对不适当的加班加点,向领导及时提出,严格控制,防止因疲劳发生事故。

()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5、材料组安全职责

1)实施机电设备,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细则和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修、报废等制度。使其经常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并督促检查,不准带病和超负荷运行,不准使用报废机械。

2)安装、改装、修理、拆装机电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对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机电设备,要提出安全装置设计,并督促实施。

3)按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供应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4)负责物资仓库和危险品运输的安全,建立健全仓库管理制度。

6、安全环保组安全职责

(1)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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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指挥,遇有险情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暂停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2)参加领导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以安全通知的形式上报和下发,并限期整改。

(3)了解安全生产典型事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出惩戒和检查意见。

4)对违反安全的操作,有权责令停工。

7、工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中的安全措施、要求。

2)以身作则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则、规定、制度,听从技术人员和安检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指导,保证安全施工。

3)随时注意检查工人操作、工作环境、生产机具、设备等安全情况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保证工人在安全状态下操作,发现不安全问题,要立即解决,本班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如情况紧急,立即停止作业,组织工人撤离作业险区,然后向领导报告。

4)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制度,作业前应会同安全员对施工(工作)现场,各种机具、设备、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并将注意事项向工人交待清楚后,方准施工,坚持工间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5)按时组织安全活动日,研究安全生产文件和有关规章制度,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并做好记录。

6)合理安排劳力,根据工人的身体、年龄、技术、熟练程度和其他特点分配工作,以防事故的发生。

7)固定专人领取、使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防护用品,并经常督促检查。

(8)充分发挥值班安全员的作用,支持他们的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

(9)一旦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向上级报告,同时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10)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点、设备,有权拒绝施工和使用,必须坚持特殊工种工人持生操作,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人拒绝分配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8.工人的安全责任

(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命令,努力研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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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不违章操作,并劝阻他人违章行为。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特殊工种要持证操作,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在未熟悉机械、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不能上岗操作。

(3)确保本岗位工作场所设施、工具的安全完整,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不得随意拆除。

4)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积极参加事故的抢救工作。

(5)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对上级单位或领导忽视安全的错误决策和行为提出批评和控告。

()严格安全纪律。

1、项目部职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研究,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员的指挥,专心工作,坚守岗位,未经允许不得从事本工种以外的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严禁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吸烟或动火。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告示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三)开展安全教育

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法规。

2、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

3、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除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施工和调换工种时,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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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作业工班每周一下午例行安全研究,研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知识,总结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安全检查制度化

1、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要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工程队每旬组织一次。

2、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每次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干部必须亲自挂帅,并由有关人员组成检查领导小组,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具体计划,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充分做好宣传动员,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检查。

3、在整个施工其间,委派一名具有合法上岗资质和有足够经验的安全员或安全工程师常驻现场,该安全员或安全工程师负责组织召集和主持每周至少一次的所有在现场工作的工人和其它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查看所有安全规则与条例的实施情况,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安全生产检查时做到自查与互查结合,上下结合的方法,横向到边,竖向到底,不留死角,边检查、边整改,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四、人身、设备安全保证措施

1、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发至工班,组织逐条研究、落实。

2、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操作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档,按期复审。未经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难度较大的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未经培训合格者不准上岗。

3、严格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备待查,各施工队安全员组织对施工班组及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级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并作好记录。

4、施工现场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机械操作人员定期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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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保养机械,确保完好率和使用率,严禁带病工作。所有机械均应分别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挂牌上墙。

5、施工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要求进行设计,检测。施工照明线路电压在施工区域内不大于36V,施工区域以外地段可用220V,动力设备为380V,所有电力设备设专人检查维护,并设示警标志,操作电气设备,要符合如下规定:

1)非专职电气操作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位,有良好绝缘,使用前进行绝缘检查。

4)低压电气设备加装漏电保护。

5)电气设备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每班均由专人检查。

6)施工现场自备发电机,以防止突然停电造成安全事故。

7)所有施工用电线路均按施组要求分别定位悬挂,由值班电工负责检查管理。

6、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特殊工种按规定要佩戴好防护用品。

7、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爆、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修理场等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8、现场生产、生活区按《消防法》规定,布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组成业余消防队,定期训练,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

9、施工道路平整、坚实、保证畅通,道路上的施工围挡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规定悬挂警示牌,夜间亮红灯示警,以保证行人和交通车辆的安全。施工现场在醒目的地方设置固定的大幅安全标语及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牌。

10、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操作机械,车辆严禁三超,禁止使用带的车辆、机械和超负荷运转,并坚持三查一制。

11、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集中停放。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检修、保养,机械作业的指挥人员,指挥号必须准确,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禁违令作业。

12、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行中禁止工作人员跨越钢丝绳,用钢丝绳起吊、拖拉重物时,现场人员远离作业半径,并对钢丝绳进行定期保养,检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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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消防、保卫措施

1、严格执行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成立消防、保卫组织,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保卫、消防人员。

2、建立门卫及巡逻护场制度,警卫人员穿制服,佩戴执勤标志,昼夜值班,材料堆放场地要派人看管。

3、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掌握进场人数,办理施工人员的施工场地出入证,并签订消防、保卫协议。

4、对全体职工(包括外地民工)加强法律知识教育,新上岗的民工要先教育,后上岗,每半年组织一次法制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每半月组织一次保卫工作检查。

5、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订出教育培训计划和管理办法。

6、重点部位(危险仓库、油漆间、油库、木工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消防器材。

7、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8、非重点仓库及宿舍,明确明火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9、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特点工程必须经培训和审证,做到持有效证上岗。

10、施工场地布置时明确留出消防通道,配齐现场消防器材,并有专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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